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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以权利人被侵权的实际损失来定赔偿标准,这是常见的一种。
2.若实际损失不好确定,那就按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来算。
3.要是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都难确定,就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能在上述确定数额的一倍到三倍范围内确定赔偿数,且赔偿数额要包含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在实际案件中,得依据具体情况去细致判断和计算赔偿金额,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胡发现小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拥有商标专用权的标识生产商品,小胡认为小李的行为构成侵权,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小胡主张按自己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计算,小李则称小胡实际损失难以确定,不应以此为准。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常见赔偿标准是以权利人被侵权的实际损失来定。若小胡能清晰证明实际损失,可依此确定赔偿数额。
2.若小胡实际损失不好确定,则按小李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计算。若二者都难确定,可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若小李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能在上述数额一倍到三倍内确定赔偿数,且要包含小胡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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