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1.侵权行为持续时间不长,没给商标权人合法权益带来长期且严重的伤害。
比如可能就几个月,而非一年半载。
2.侵权范围有限,只是涉及少量的商品或服务,没在大市场里引发不良反响。
不像涉及众多品类那样严重。
3.侵权人主观上恶意不大,多半是因为疏忽,或者对法律规定理解有误才侵权,不是存心要侵犯商标权。
4.侵权行为后果较轻,没让商标权人的经济损失达到很高数额,也没让商标的声誉和价值大幅降低。
需知,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不同,实际判断时要综合各种因素,依据相关法律具体分析。
案情回顾:
小朱发现小李在其经营的店铺中使用了与自己拥有商标近似的标识,遂将小李告上法庭。小李表示自己侵权行为仅持续了三个月,且只在少量商品上使用该标识,未在市场上造成不良影响。他称自己是因疏忽及对法律理解有误才侵权,并非故意为之,小朱也未能证明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案情分析:
1、小李的侵权行为持续时间较短,仅三个月,未对小朱商标权带来长期严重伤害。
2、侵权范围有限,仅涉及少量商品,未在市场引发不良反响。
3、小李主观恶意不大,是因疏忽或法律理解有误而侵权。
4、侵权后果较轻,小朱未证明有高额经济损失及商标声誉价值大幅降低情况。具体判定需依相关法律综合考量。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