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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从法律规定来看,销售著作权侵权产品是绝对不被允许的行为。
权利人拥有让侵权人停止售卖的权力,且能让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依据是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违法所得,难以确定时由法院根据情节判决五百元至五百万元赔偿。
2.再者,这种销售行为还会遭遇行政处罚,像没收、销毁侵权产品,还得交罚款。
3.总之,销售著作权侵权产品后果严重,既需承担民事赔偿,又可能受行政处罚,大家千万不能做这种事。
案情回顾:
小李发现小胡在其经营的店铺中售卖某知名书籍的盗版产品,该书籍著作权归小李所有。小李认为小胡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小胡停止售卖并给予赔偿。小胡却称自己并不知晓所售书籍为侵权产品,拒绝小李的要求。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李遂将小胡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规定而言,销售著作权侵权产品是明确禁止的。小胡销售盗版书籍,侵犯了小李的著作权,小李有权要求其停止售卖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赔偿依据若难以确定,法院会根据情节判决五百元至五百万元赔偿。此外,小胡的销售行为还可能面临没收、销毁侵权产品及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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