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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著作权乃作品创作完毕即刻自动生成,并非因遭侵犯就不复存在。
即便作品遭他人未获授权而使用,其初始创作者依旧保有著作权里的各类权利。
像署名权等精神权利,以及复制等经济权利,都依然属于创作者。
2.但侵权者若未获授权便使用他人作品,这就构成了对原著作权人的侵权行径。
此时,原著作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去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李辛苦创作了一部小说,创作完成后便拥有了该小说的著作权。然而,小胡未经小李授权,擅自将这部小说发布在自己的网站上,还删除了小李的署名。小李发现后,认为小胡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李决定追究小胡责任。
案情分析:
1、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即自动产生,小李创作了小说,即便被小胡侵权,其仍保有包括署名权等精神权利及复制等经济权利。
2、小胡未经授权使用小李作品并删除署名,构成对小李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小李依法有权追究小胡的法律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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