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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法院判定著作权侵权案时,主要依法律规定与证据。
其一,要确定原告有无著作权,这关乎作品的创作时间、形式等方面。
其二,审查被告行为是否侵权,像未经许可的复制、发行、表演等。
若侵权成立,法院会判被告停止侵权,比如删除侵权作品、停止销售侵权品等。
同时,根据原告损失或被告违法所得确定赔偿数,难确定时依侵权情节等法定赔偿,通常在500元至50万元间。
再者,法院可能判被告承担原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像律师费、公证费等。
总之,此判决旨在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案情回顾:
小李发现小胡未经其许可,擅自复制并销售自己创作的一部小说。小李认为小胡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遂将小胡告上法庭。小胡则辩称小李无法证明其对该小说拥有著作权。双方就小李是否拥有著作权以及小胡是否构成侵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法院判定著作权侵权案,首先需确定原告有无著作权,要考量作品创作时间、形式等因素,以此判断小李是否拥有该小说著作权。
2、审查被告小胡行为是否侵权,其未经许可复制销售小说若属实,则构成侵权。若侵权成立,小胡需停止侵权,还应按规定赔偿小李损失,可能承担小李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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