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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违法所得计算:
直接看侵权行为赚的钱,像卖侵权货的收入,还有非法的广告收益等。
2.侵权产品销售金额:
把侵权复制品卖的数量乘以单价,得出的钱数就是。
3.提供服务收费:
要是在网上提供侵权服务,就用服务收的钱当作营业额。
4.其他非法获利:
包含通过侵权行为拿到的其他钱,像会员费、订阅费之类的。
要知道,不同案子的实际情况能影响营业额的确定,得综合各种证据和实际状况来判断。
总之,确定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营业额得全面考虑各种相关经济数据和行为表现,这样才能准确认定犯罪的规模和危害程度。
案情回顾:
小朱经营一家网站,未经授权在网上提供大量影视作品的在线观看服务,并向用户收取会员费和订阅费,同时页面展示有非法广告获取收益。小李发现后将小朱告上法庭,双方就小朱侵权行为的营业额认定产生争议,小朱认为会员费、订阅费及广告收益不应全部计入营业额。
案情分析:
1、违法所得计算时,小朱卖侵权服务的收入属于违法所得,其中会员费、订阅费等属于其他非法获利,应计入营业额。
2、小朱网站页面的非法广告收益也属于侵权行为赚的钱,也应计入营业额。需综合各种证据和实际状况全面考量,准确认定犯罪规模和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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