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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接触原则:
被告得接触过原告的作品哟。
要是被告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是独立创作的,那这原则就不适用啦。
2.实质性相似原则:
被诉侵权的作品和原告的作品,在表达形式上得构成实质性相似呢。
得从整体的感觉、具体的情节以及独特的表达等方面,综合去判断哦。
3.权利范围:
得明确原告到底享有版权的作品具体是哪些范围呀,要是超出了这个范围,那就不构成侵权啦。
比如说,要是原告只对小说的文字内容有版权,那别人去创作小说的插画就不算侵权啦。
总之呀,判定作品版权侵权得把这些因素都综合考虑起来,这样才能准确认定到底有没有侵权行为呢。
案情回顾:
小丽创作了一部小说,她发现小胡新出版的小说与自己的作品在情节和整体感觉上极为相似。小丽认为小胡侵犯了自己的版权,将其告上法庭。小胡则坚称自己从未接触过小丽的小说,是独立创作完成的。双方就接触原则、作品是否实质性相似及小丽版权权利范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首先看接触原则,若小胡能拿出有效证据证明自己未接触小丽作品且独立创作,此原则不适用。
2、关于实质性相似原则,需从整体感觉、具体情节、独特表达等方面综合判断两部小说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3、还需明确小丽对小说版权的权利范围,若小胡的创作未超出该范围,则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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