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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版权时效起始多以作品创作完日起计,通常作者创作后即自动获权。
如作家完成小说创作,那刻起版权受法律保。
2.需留意不同作品有特殊规定,像视听作品,其版权时效起始可能因法律或合同而异。
3.若为合作作品,版权时效起始以最后一位作者完成创作之日起算。
4.总之,版权时效起始主要依作品创作完这一事实确定,具体法律实践中或因各种因素有差异。
案情回顾:
小胡和小丽合作创作一部小说。小胡先完成自己负责的部分,小丽后续继续创作。小说完成后不久,小胡发现小静未经授权使用该小说部分内容。小胡认为自己完成创作时版权就已产生,小静侵权。小丽则觉得应以自己完成创作之日起算版权时效,双方就版权时效起始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合作作品,依法律规定,版权时效起始是以最后一位作者完成创作之日起算。在此案中,小丽是最后完成创作的作者,所以该合作小说的版权时效应从其完成创作时起算。
2、小胡认为自己完成时版权产生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小静是否侵权应从正确的版权时效起始点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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