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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肖像权乃公民基本权利,擅自使用他人肖像于商业或营利活动,即属侵权。
2.若双方皆有此行为,被侵权方有权让侵权方停止侵权,像删除使用的肖像图片等。
3.被侵权方可求侵权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涵盖因侵权遭的损失,如商业利益损失、精神损害等。
4.双方宜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具体情况判决。
案情回顾:
小李经营一家摄影工作室,未经小丽同意,将小丽的照片用于工作室宣传海报以招揽生意。小丽发现后,认为小李侵犯其肖像权,要求小李停止侵权并给予赔偿。小李却称自己的照片也被小丽擅自用在社交平台为自己网店宣传,认为双方都有问题,拒绝小丽要求,双方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小李未经小丽许可将其照片用于商业宣传,侵犯了小丽的肖像权。同时,小丽擅自使用小李照片用于网店宣传,也构成对小李肖像权的侵权。
2、双方作为被侵权方,均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比如小李应撤下宣传海报,小丽应删除社交平台照片。此外,受侵权损害方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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