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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原告拥有主张赔偿的权利。
若著作权被侵犯,赔偿数额依权利人因侵权受的实际损失定,此实际损失难算时,可按侵权人因侵权获的利益确定。
2.当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难以确定时,以该权利使用费为参照。
若三者皆难确定,法院会根据侵权情节,判赔五百元至五百万元。
3.并且,赔偿数额还应包含权利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总之,原告遭著作权侵犯时,可依法要求侵权方赔偿以弥补损失。
案情回顾:
小丽是一名知名网络小说作者,小静未经小丽许可,擅自将其小说改编成剧本并出售获利。小丽发现后,认为小静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要求小静赔偿损失。但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小丽主张按自己的实际损失计算,小静则称不清楚小丽损失情况,双方协商无果,小丽遂将小静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
1.若小丽的实际损失能够明确计算,小静应按此数额赔偿,且要包含小丽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2.若小丽实际损失难以计算,则可依据小静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若两者皆难确定,还能以权利使用费为参照。若三者都无法确定,法院将根据侵权情节,在五百元至五百万元间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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