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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没经著作权人准许,就对其作品进行复制、发行等一系列行为,这就属于侵犯著作权。
2.所运用的作品得是受著作权法庇护的,像那些有独特创意的文字、音乐、美术等作品。
3.实施的行为得是违法的,得违反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才行。
4.侵权行为得带来损害后果,像著作权人的经济损失之类的。
5.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侵权行为得是导致损害后果的缘由。
只有把这些标准都满足了,才能认定为侵犯著作权行为。
在实际认定时,得依据具体情况综合去判断。
案情回顾:
小李是一名网络小说爱好者,他发现小胡写的一部小说很受欢迎。未经小胡许可,小李将该小说复制后在自己的网站上发行,吸引了大量用户。小胡发现后,因读者大量流失遭受经济损失,遂将小李告上法庭,称其侵犯自己的著作权,双方就小李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未经著作权人小胡准许,对其小说进行复制、发行,该小说属于受著作权法庇护的有独特创意的文字作品,其行为违法。
2、小李的侵权行为导致小胡读者流失,带来了经济损失,且该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满足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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