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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若侵权行为未产生销售额,赔偿数额通常依据权利人因被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若实际损失难以明确,可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取的利益来确定。
2.当权利人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时,可参照该权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进行合理确定。
3.对于故意侵犯知识产权且情节严重的情况,可在按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4.赔偿数额还应涵盖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等。
需明确,具体赔偿数额需依据实际情形由法院依法裁定。
案情回顾:
小李发现小胡故意侵犯其知识产权,且情节严重,但此次侵权行为并未产生销售额。小李称自己因被侵权遭受实际损失,可难以明确具体数额。小胡则坚称自己并未因侵权获取利益。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李将小胡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并承担自己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
案情分析:
1.因侵权未产生销售额,且小李实际损失、小胡侵权获利难以确定,可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2.鉴于小胡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可在上述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3.最终赔偿数额,还应包含小李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具体由法院依法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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