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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专利保护期满后,其独占权即告终止,无法再次申请。
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固定的,期满后该专利就成为公共资源,大家都能自由使用。
2.专利申请主要是在特定时段内对特定技术方案的独占权保障。
当保护期限到了,这个技术方案就不再受法律独占保护。
3.即便原专利技术方案还有价值,从法律程序来看,也不能对已过保护期的专利再次申请。
4.要记住,在专利保护期没结束前,权利人可以思考对技术进行改进或创新,生成新的技术方案后,就能重新申请专利,从而获得新的法律保护。
案情回顾:
小朱拥有一项专利,保护期届满后,他认为该专利技术方案仍有价值,便向专利局再次申请。专利局以专利保护期满,其独占权已终止为由驳回申请。小朱对此不满,认为自己的技术方案还有价值,不应被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专利保护期限固定,期满后独占权即告终止,该专利成为公共资源,任何人都可自由使用,小朱不能再次就原专利申请。
2、专利申请是特定时段对特定技术方案的独占权保障,保护期结束则不再受法律独占保护,小朱的再次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
3、原专利技术方案即便有价值,法律程序上也不能对已过保护期的专利再次申请。小朱可在原专利保护期内改进创新技术,重新申请专利获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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