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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损害事实方面,要能拿出商标权利人因侵权致销量下滑、声誉受损等实际损失的证据。
2.因果关系上,得清晰表明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直接关联。
3.侵权行为涵盖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以及销售侵权商品等。
4.主观过错通常为故意,也就是清楚或应当知晓自身行为侵犯了他人商标权。
5.赔偿数额以商标权利人实际损失为基,难以确定时按侵权人获利确定,二者皆难时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
总之,认定该民事责任需综合考量这些因素,以维护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李发现小胡所售商品使用了自己拥有商标权的标识。小李称因小胡的销售行为,自己商品销量下滑、声誉受损,要求小胡承担侵权责任。小胡则坚称不知该标识是小李的注册商标,认为自己没有侵权。双方就侵权与否及责任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损害事实方面,小李需拿出因小胡侵权致自身销量下滑、声誉受损等实际损失的证据。
2.因果关系上,小李要表明小胡的销售侵权商品行为与自己的损害事实有直接关联。
3.小胡销售使用小李注册商标的商品,若主观上是故意,即清楚或应知行为侵权,则构成侵权行为。
4.若认定侵权,赔偿数额先以小李实际损失为基础,难以确定时按小胡获利确定,二者皆难则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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