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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没得到专利权人同意,就去制造、使用、打算售卖、实际售卖、进口他们的专利产品,或者用他们的专利方法,以及用、打算售卖、实际售卖、进口通过这种专利方法直接得到的产品。
2.假冒别人的专利,也就是没经过许可,在自己制造或者售卖的产品、产品包装上标注别人的专利号,或者没经过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里使用别人的专利号,让别人以为涉及的技术是别人的专利技术。
3.用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用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侵犯专利权,专利权人有权利让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等。
案情回顾:
小胡拥有一项新型灯具的专利。小李未经小胡同意,私自制造并在店铺中售卖该专利灯具。同时,小丽为增加产品销量,在自己生产的非专利灯具包装上标注了小胡的专利号。小胡发现后,认为小李和小丽侵犯其专利权,遂将二人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
1、小李未经专利权人小胡同意,制造并售卖其专利灯具,属于典型的侵犯专利权行为,小胡有权要求小李停止制造和售卖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
2、小丽在非专利灯具包装上标注小胡专利号,此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小胡同样可要求小丽停止侵权,赔偿因假冒专利给自身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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