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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假冒注册商标罪并非是因过失而构成的犯罪,它属于故意犯罪范畴。
在该罪中,行为人清楚知晓自身行为是在未获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且这种行为极易误导公众,却仍执意实施。
其内心存有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故意,而非出于过失。
比如,有企业主为谋取私利,蓄意在自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标志,此行为完全符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应被认定为故意犯罪。
综上,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判定需以行为人具备故意为基础,不存在过失的情况。
案情回顾:
小李是一家小型企业主,为追求更多利益,在未获得小丽公司注册商标许可的情况下,蓄意在自己生产的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小丽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标志。小丽公司发现后,认为小李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将小李告上法庭,小李却辩称自己是过失导致。
案情分析:
1、假冒注册商标罪属于故意犯罪范畴。小李清楚知晓未获许可使用他人相同商标会误导公众,却为谋私利执意为之,内心存在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故意。
2、小李称自己是过失,这不符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完全符合该罪构成要件,应被认定为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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