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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商标注册后超5年未用,就可能被撤销。
按商标法,注册满3年不使用且无正当理由,谁都能向商标局申请撤销。
2.要是商标连续5年都没使用,别人还能以3年不使用为理由提撤销申请。
商标局会审查相关证据,认定未使用就可能撤商标。
3.但要是有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性限制等正当理由没使用,能向商标局说明情况,求别撤商标。
4.总之,商标5年不使用有被撤销风险,企业得重视商标使用,别因不用丢了商标权。
案情回顾:
小李于多年前注册了一个商标,但注册后该商标一直未投入使用。超5年后,小胡发现此情况,便以该商标连续3年未使用且无正当理由为由,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小李的商标。小李得知后,坚称是由于曾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才未能使用该商标。双方因此产生争议,等待商标局审查判定。
案情分析:
1、依据商标法,注册满3年不使用且无正当理由,他人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小胡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2、若小李能提供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未使用商标的相关证据,向商标局说明情况,商标局经审查认定属实,可能不会撤销其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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