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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商标侵权未致损失时,赔偿额依侵权人侵权期间获利定。
若获利难定,就按被侵权人受损失定。
2.被侵权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难定,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定。
3.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赔偿额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至5倍间定。
赔偿额要含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4.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许可使用费难定,法院依侵权情节判赔500万元以下。
案情回顾:
小朱拥有某知名商标,小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该商标销售产品。小朱发现后将小李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小李称其使用商标未给小朱造成损失,不应赔偿。小朱则主张小李侵权期间获利颇丰,应按获利赔偿,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商标侵权未致损失时,赔偿额可依侵权人侵权期间获利确定,若获利难定,则按被侵权人受损失定,本案需先确定小李的获利情况。
2、若小朱损失和小李获利都难确定,可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赔偿额。
3、若认定小李是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赔偿额可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至5倍间确定,且要包含小朱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4、若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许可使用费都难定,法院将依侵权情节判赔50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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