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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确定赔偿时,先看权利人因被侵权受的实际损失,不好确定就看侵权人因侵权获的利益。
2.若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难确定,就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定。
3.对于恶意侵犯且情节严重的,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基础上,可按一倍到三倍确定赔偿额,且要包含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4.法院确定赔偿数额时,若权利人尽力举证但账簿资料主要在侵权人那,可责令侵权人提供,其不提供或提供假的,法院可参考权利人主张和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案情回顾:
小胡发现小李未经授权使用其拥有的知名商标进行产品生产销售,小胡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将小李告上法庭。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小胡难以证明自己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小李也坚称自己并未因侵权获利。双方因此就赔偿数额产生巨大争议。
案情分析:
1.因小胡实际损失及小李侵权获利均难以确定,此时可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2.若认定小李属于恶意侵犯且情节严重,可在上述确定数额基础上,按一倍到三倍确定赔偿额,同时要包含小胡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3.若小胡尽力举证,而相关账簿资料主要在小李处,法院可责令小李提供,若小李不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法院可参考小胡主张和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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