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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商标授权到期后,若未获商标权人许可继续用标,通常构成侵权。
因授权到期后,商标权人的专用权恢复,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就可能侵权。
2.倘若商标权人在授权到期后明确允许继续使用且达成新协议,那就不构成侵权。
3.然而在实践中,得具体情况具体看待。
像只是短暂、在合理范围内使用,比如清理库存商品等,可能不被认定为侵权。
4.总之,商标授权到期后再使用需慎重,最好与商标权人协商或获得其许可,这样能避免可能承担的侵权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
小胡将自己的商标授权给小李使用,授权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后,小胡未再许可小李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小李认为清理库存商品还需短暂使用该商标,便未停止。小胡发现后,认为小李构成侵权,要求其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小李则坚称自己是合理使用,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商标授权到期后,小胡的商标专用权恢复,在未获其许可的情况下,小李继续使用商标通常构成侵权。
2.虽然小李称是清理库存商品的合理使用,但实践中对“合理范围”有严格界定,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超出合理范畴,仍会被认定侵权。因此,小李应与小胡协商或获其许可,以避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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