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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赔偿标准依权利人被侵权之实际损失而定,此难确定时,便以侵权人因侵权获之利益为准。
2.若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难以明确,就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之倍数,合理予以确定。
3.当权利人被侵权之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以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皆难以确定时,由人民法院依据侵权行为之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在具体案件里,法院会全面考量各种情形,以切实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胡发现小李未经许可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小胡认为小李的行为构成侵权,要求小李赔偿损失。但小胡难以证明自己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小李也坚称自己没有因侵权获利。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胡遂将小李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赔偿标准首先依小胡被侵权的实际损失而定,在该损失难以确定时,以小李因侵权获得的利益为准。但本案中两者均难以明确。
2、若商标许可使用费也难以确定,法院会依据侵权行为情节,在三百万元以下判决赔偿,全面考量各种情形,保护小胡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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