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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著作权乃法律赐给作者的法定权利,作品创作完毕那刻便自动生成。
2.作者能以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处理著作权,这可不是丢弃哦。
若要明确表示不再享有,得符合法定条件,像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等。
3.通常情况下,没经过合法程序,著作权不会无故丧失。
即便作者没积极行使,在其死后50年内,其著作权依旧受法律保护呢。
4.总之,著作权有稳定性和法定性,不能随意丢弃,得依法律规定来处置。
案情回顾:
小胡创作了一部小说,创作完成后便取得著作权。小李知晓后,表示想购买该小说著作权。小胡同意转让部分权利给小李。但随后小胡又反悔,声称自己不再要著作权,想将其“丢弃”。小李则认为小胡不能随意放弃,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并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自动产生,小胡创作小说完成时便拥有著作权。
2、作者虽可处置著作权,但不能随意“丢弃”。小胡不符合法定放弃著作权的条件,所以其不能单方面声称不再享有著作权,需依法律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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