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侵犯著作权承担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以营利为目的,未获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多种作品,复制品达五百张(份)以上,或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品达五百张(份)以上,或未经许可播放或复制广播、电视且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
2.未得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多种作品,复制品达一千张(份)以上,或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品达一千张(份)以上,或未经许可播放或复制广播、电视且违法所得二十万元以上。
总之,侵犯著作权达到特定数量或违法所得标准且以营利为目的等,就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
小胡以营利为目的,在未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复制发行某知名作家的多部作品。经调查,其复制品数量达到了六百张(份),同时还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相关制品五百五十张(份),违法所得达六万元。著作权人发现后将小胡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
1、小胡以营利为目的,未获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复制品超过五百张(份),符合侵犯著作权承担刑事责任的第一种情况。
2、小胡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品也超过五百张(份),且违法所得超五万元,同样满足需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