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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复制发行或通过网络传播其作品,违法所得多或情节严重的。
2.出版他人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或网络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
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制品或网络传播其表演,违法所得多或情节严重的。
5.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以上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需担刑责。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名网络爱好者,未经知名作家小李的同意,将小李所著的多部畅销小说复制后上传至网络供人免费下载。同时,小胡为谋取利益,制作并出售了大量假冒画家小丽署名的美术作品。小静未经某知名歌手表演的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了该歌手的录音录像制品。他们的行为均获取了较高的违法所得。
案情分析:
1、小朱未经著作权人小李同意,通过网络传播其作品且违法所得多,符合“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复制发行或通过网络传播其作品,违法所得多或情节严重的”情形,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2、小胡制作、出售假冒画家小丽署名的美术作品,符合“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规定,情节严重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3、小静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若情节严重也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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