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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字幕组擅自翻译、传播影视作品属侵权行为。
版权方可先发函,要求其停止侵权并承担民事责任。
2.若协商无果,版权方可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赔偿按实际损失算,难计算则按侵权方违法所得赔。
3.情节严重时,字幕组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方有权维权,让侵权者担责。
案情回顾:
小朱组建了一个字幕组,未经版权方授权,擅自对多部影视作品进行翻译并在网络上传播。版权方小李发现后,先发函要求小朱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但小朱未予理会。双方协商无果,小李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求小朱赔偿经济损失。小朱则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侵权。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字幕组擅自翻译、传播影视作品属于侵权行为。版权方小李发函要求小朱停止侵权并承担民事责任是合理合法的。
2、由于双方协商无果,小李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赔偿应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若实际损失难以计算,则按小朱的违法所得进行赔偿。若小朱的侵权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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