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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相似方面:
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跟受保护的外观设计,从整体视觉效果来看很相近。
就算只是局部有点小差别,也不耽误对整体相似的判断。
2.创新角度:
受保护的外观设计得有点创新,得和现有的设计明显不一样才行。
要是缺乏创新,那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就比较难。
3.授权范畴:
得在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保护范围之内,要是超出这个范围,那就不构成侵权。
4.普通视角:
得从普通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出发,去对产品外观进行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可不能从专业设计角度去细致剖析。
总之,判断产品外观侵权得综合考虑这些因素,这样才能确定到底有没有侵权行为。
案情回顾:
小李拥有一款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他发现小胡生产的产品外观与自己的极为相似,遂认为小胡侵权。小胡则称小李的外观设计缺乏创新,且自己产品部分设计超出小李专利授权范围,不应认定侵权。双方就产品是否构成外观侵权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判断产品外观侵权需从整体视觉效果考量,即便局部有差别但整体相近也可能构成侵权,本案中小李产品与小胡产品外观相似情况需依此判断。
2、若受保护的外观设计缺乏创新,与现有设计无明显差异,难以获专利保护,小胡提出的小李外观设计缺乏创新点需进一步审查。
3、产品需在专利授权保护范围内才构成侵权,小胡产品是否超出小李专利授权范围是关键判断因素之一。
4、应从普通消费者视角判断产品外观,而非专业设计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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