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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著作权继承仅限于财产权,人身权不可继承。
不过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继承人有责任保护。
2.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其继承著作财产权;
没有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3.合作作品中,被继承人享有的部分按继承规则转移,其他合作作者仍对整体作品有著作权。
4.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加死后五十年,继承时注意剩余保护期,超期著作进入公有领域。
案情回顾:
小朱是知名作家,离世后留下多部作品。小朱的子女小李和小胡就著作权继承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应按法定继承继承全部著作权,小胡则觉得应按小朱之前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著作财产权。此外,小朱曾与小丽合作创作作品,对于合作作品中著作权的继承两人也有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
1、著作权继承只能继承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不可继承,不过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继承人保护,所以小李和小胡继承的是小朱的著作财产权。
2、若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应按其内容继承著作财产权;若无,则按法定继承处理。小朱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应按协议内容继承著作财产权。
3、合作作品中被继承人享有的那部分在其死亡后按继承规则转移,其他合作作者仍对整体作品享有著作权。所以对于小朱与小丽的合作作品,小朱享有的部分按规则由小李和小胡继承。
4、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小李和小胡继承时要注意剩余保护期限,在保护期内可行使相关权利,超期则该著作进入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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