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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
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开。
署名权,可在作品上表明作者身份。
修改权,能自行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
保护作品完整权,防止作品被歪曲篡改。
财产权:
复制权,以多种方式制作作品副本。
发行权,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副本。
出租权,有偿许可使用视听或软件作品。
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摄影作品。
著作权人可借此获经济收益。
案情回顾:
小朱创作了一部美术作品。小胡未经小朱许可,将该作品复印多份出售获利,还擅自对作品进行修改并公开展览。小朱发现后,认为小胡侵犯其著作权,而小胡则称自己的行为并无不当,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未经许可复印并出售小朱作品的行为,侵犯了小朱的复制权和发行权。复制权是著作权人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是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小胡的行为使得小朱失去了通过这些权利获得经济收益的机会。
2、小胡擅自修改并公开展览小朱作品的行为,侵犯了小朱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展览权。修改权是著作权人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展览权是公开陈列美术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小胡的行为损害了小朱对作品的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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