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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侵权行为地包含侵权行为实施地与侵权结果发生地。
2.侵权行为实施地即实施侵权的地点,网络侵权时,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信息设备所在地也算。
3.侵权结果发生地是损害后果出现之处,信息网络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住所地属于此类。
4.认定侵权行为地要结合具体情形。
多地涉及侵权时,各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准确把握相关地点,可保障当事人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发现自己的网络文章被小胡抄袭并发布在网络平台上,小朱住所地在A地,小胡实施抄袭行为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在B地,文章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后对小朱声誉造成损害,小朱认为自己在A地遭受了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小朱欲起诉小胡,此时对于该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产生争议,小朱认为A地法院有管辖权,小胡则认为应是B地法院管辖。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本案中,小胡使用计算机设备实施抄袭行为的B地属于侵权行为实施地。
2、在信息网络侵权案件中,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小朱住所地A地是侵权结果发生地。所以A地和B地法院对该案件均有管辖权,小朱可选择向其中一地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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