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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专利保护期限由法律明确规定,各类型专利期限各异。
发明二十年,实用新型十年,外观设计十五年,皆从申请日起算。
2.期限内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实施权等权利,未按时缴纳年费致专利权终止,一般难以恢复。
3.专利申请中遇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致程序延误,经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可获期限宽展,此非保护期限延期,乃申请程序特殊处理。
4.总之,一般情况下专利保护期限不可申请延期,必须严格依法律规定行事。
案情回顾:
小胡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自申请日起已过去九年。此时,他希望进一步拓展该专利的市场应用,便向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延长专利保护期限,理由是想获取更多收益。专利行政部门拒绝了他的申请,小胡对此不满,认为自己有权申请延期,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专利保护期限由法律明确规定,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十年,从申请日起算,一般情况下不可申请延期,小胡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
2、未按时缴纳年费致专利权终止一般难以恢复,且小胡并非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致程序延误,不存在可获期限宽展的情况,只能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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