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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在专利权有效期内,若没经专利权人同意就实施其专利,像制造、使用、打算卖、卖、进口其专利产品,还有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用、打算卖、卖、进口依该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这就属于专利侵权行为。
2.假冒他人专利呢,就是没得到许可,在自己制造或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上标别人的专利号,或者在广告等宣传材料里用别人的专利号,让别人以为涉及的技术是别人的专利技术,也没许可就在合同中用别人的专利号,让合同涉及的技术被误认为是别人的专利技术,这也构成专利侵权。
3.冒充专利,就是制造或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或者依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同样属于专利侵权行为。
总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没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才是专利侵权。
案情回顾:
小胡拥有一项产品的专利权,在专利有效期内,小李未经小胡同意,私自制造并打算售卖小胡专利产品。同时,小静在自己生产的非专利产品包装上标注了小胡的专利号,企图让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是小胡的专利产品。小胡发现后,将小李和小静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
1、小李未经专利权人小胡同意,制造并打算售卖其专利产品,此行为属于典型的专利侵权行为。
2、小静在非专利产品包装上标注小胡专利号,让产品被误认为是小胡专利技术,这构成假冒他人专利,同样属于专利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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