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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销售侵权商品立案的赔偿金额不固定,依相关法律规定,侵权人需按权利人被侵权的实际损失定赔偿数,实际损失难确定时,可按侵权人侵权所得利益定。
2.若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难确定,就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能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至五倍内定赔偿数,且赔偿数额要包含权利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3.要明确,具体赔偿金额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裁量和判定。
案情回顾:
小胡发现小李在其店铺中销售侵犯自己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遂将小李告上法庭。庭审中,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争议。小胡称自己因侵权遭受较大损失,但难以准确举证实际损失数额。小李则坚称自己获利不多,不愿承担高额赔偿。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若小胡被侵权的实际损失能确定,小李应按此赔偿;若实际损失难确定,可按小李的侵权所得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2、若小胡损失及小李获利都难以确定,则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若认定小李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可在上述数额一倍至五倍内确定赔偿数,同时赔偿要包含小胡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最终由法院裁量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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