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发明专利案件起诉书不能直接当作证据用。
2.起诉书是当事人向法院诉讼的文书,用来讲诉求、事实及理由等。
它是开启诉讼程序的材料,不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3.在诉讼里,起诉书陈述的内容,经当事人举证、质证等法定程序,若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能证明案件事实的部分,可作认定事实依据。
比如起诉书中发明创造内容、研发过程等描述,有研发记录、证人证言等佐证,可能被法庭采信为定案证据。
4.总之,起诉书本身不是证据,但其内容在符合法定程序时,与其他证据结合可证明案件事实。
案情回顾:
小何就一项发明专利起诉小李侵权,小何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庭审中,小何认为起诉书可直接作为证明小李侵权的证据。但小李提出异议,认为起诉书只是开启诉讼的文书,不能直接当作证据。小何则强调起诉书中对发明创造内容及研发过程的描述能证明小李侵权。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起诉书是当事人向法院诉讼的文书,其作用是阐述诉求、事实及理由等,是开启诉讼程序的材料,本身并非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所以小何不能将起诉书直接当作证据使用。
2、不过,起诉书中陈述的内容,如发明创造内容、研发过程等描述,若经过当事人举证、质证等法定程序,且与研发记录、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能证明案件事实,法庭可能会采信其作为定案依据。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