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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要有商标权:
得清楚商标已合法注册,或者正在申请注册呢,而且得是有效的状态哦。
2.有使用行为:
没经过商标权人的允许,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用跟注册商标一样或者差不多的商标。
3.易致混淆:
这种使用行为,可能会让相关的公众搞混商品的来源,或者觉得跟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别的关联呢。
4.有主观过错:
通常来讲,侵权人得有故意或者过失呢。
故意就是明明知道是别人的商标还继续用;
过失呢,就是因为疏忽大意之类的原因才导致侵权行为发生的。
总之呢,必须得同时满足这四个条件,才算是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案情回顾:
小李拥有已合法注册的“活力青春”商标,用于运动服装。小胡未经小李许可,在其生产的类似运动服装上使用“活力飞扬”商标,该商标与小李的商标相似。消费者反映容易混淆两者商品来源。小李认为小胡构成商标侵权,小胡则称自己疏忽不知该商标已被注册。
案情分析:
1、小胡使用的“活力飞扬”商标与小李合法注册的“活力青春”商标相似,且用于类似商品,满足有商标权和有使用行为条件。
2、消费者反映易混淆商品来源,满足易致混淆条件;小胡因疏忽不知商标已注册,存在主观过错,同时满足四个条件,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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