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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商标得合法:
被侵权的商标得是已合法注册且还在有效期内的哟。
2.未得许可用:
没经商标权人同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用跟注册商标差不多的商标。
3.易致混淆:
使用行为会让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弄混,以为是商标权人的东西。
侵权情形有:
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网站等地方用跟别人注册商标一样或近似的标识;
售卖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
给侵权行为提供方便等。
要是符合这些构成要件,就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啦,商标权人有权让侵权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呢。
案情回顾:
小胡经营一家食品店,销售各类零食。小丽拥有“甜蜜滋味”的糖果商标,该商标合法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小胡未经小丽许可,在其店内售卖的一款类似糖果包装上,使用了与“甜蜜滋味”近似的标识,不少消费者误以为是小丽品牌的糖果。小丽发现后,认为小胡构成商标侵权,将其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
1、被侵权的“甜蜜滋味”商标合法注册且处于有效期,符合商标侵权中被侵权商标的条件。
2、小胡未经商标权人小丽许可,在类似商品糖果包装上使用近似商标,且该行为易使消费者混淆商品来源,属于商标侵权情形。小丽有权要求小胡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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