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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先依权利人被侵权实际损失定。
实际损失难定,就按侵权人因侵权获利益算。
两者都难确定,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定。
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可在上述数额一倍到三倍间定赔偿额,还得含合理开支。
法院确定赔偿时,权利人尽力举证,侵权人掌握关键账簿资料,可责令其提供,否则参考权利人主张和证据判定赔偿。
案情回顾:
小郑拥有一项商标权,小丽未经许可使用该商标进行商业活动。小郑发现后要求小丽赔偿,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小郑认为应按自己被侵权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额,小丽则称小郑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应按自己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计算,而小郑认为小丽获利也难以准确统计。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应先依权利人被侵权实际损失确定,在本案中即应优先考虑小郑的实际损失。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再按侵权人因侵权获利益计算。
2、若两者都难以确定,可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若小丽存在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情况,可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到三倍间确定赔偿额,且要包含小郑为维权的开支。同时,若小郑尽力举证,而小丽掌握关键账簿资料,法院可责令小丽提供,否则参考小郑主张和证据判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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