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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商标侵权赔偿常以被侵权人损失为基,难定则依侵权人违法所得,还可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确定。
若赔偿为三百万元,可能是被侵权人损失经评估或核算达此数,包含侵权致销量减少、利润损失等。
也可能是侵权人违法所得经查明为三百万元,即侵权行为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
还可能是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为三百万元,以此作为赔偿标准。
总之,三百万元赔偿标准是综合多因素考量确定的,旨在弥补被侵权人损失并制裁侵权行为。
案情回顾:
小胡发现小李所售商品的商标与自己拥有的商标极为相似,认为小李构成商标侵权,遂将小李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三百万元。小李则坚称自己并未侵权,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围绕这三百万元赔偿标准及是否侵权产生激烈争议。
案情分析:
1、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有多种方式。若小胡的损失经评估或核算达三百万元,包含销量减少、利润损失等,此为合理赔偿依据。
2、若小李的违法所得经查明为三百万元,即其侵权行为的直接经济收益,也可作为赔偿标准。
3、若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为三百万元,同样能作为赔偿参考。赔偿需综合多因素考量,以平衡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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