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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若无具体产品,单独申请商标是不被允许的。
商标乃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之标识,需依附于特定商品或服务。
2.若仅为储备商标名称,待后续有产品时使用,可申请商标注册,但要注明使用商品或服务范围暂未确定。
3.倘若只是抽象概念或无实际对应商品服务,商标局或许不会予以注册,因为商标基本功能是标识来源,缺乏具体指向的商标难以发挥作用。
4.综上,通常需有明确的产品或服务项目,方可申请商标。
案情回顾:
小李计划申请一个商标,他没有具体产品,单纯想先把心仪的商标名称拿下,以备日后有产品时使用。小胡则认为,没有具体产品不能申请商标。两人产生争议,小李坚持提交了商标申请,而商标局以无具体产品为由驳回了他的申请,小李对此不服。
案情分析:
1、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正常情况下需依附特定商品或服务,若无具体产品,单独申请商标不被允许,商标局驳回小李申请符合规定。
2、若只为储备商标名称,可申请注册,但要注明使用商品或服务范围暂未确定,小李未如此操作,所以申请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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