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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商标侵权无收益时,通常以权利人被侵权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当实际损失难以明确时,可依据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确定。
2.若权利人损失与侵权人获利皆难以确定,法院会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赔偿。
比如,以权利人因侵权减少的销量、利润等为实际损失进行主张。
3.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一般按侵权商品销售的利润计算。
法院在综合考量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等情节后,作出合理赔偿判决,以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胡拥有某知名商标的使用权,小丽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相同商标销售同类商品。小胡发现后将小丽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小丽称自己销售该商品并未获得收益。小胡主张以自己因侵权导致销量减少、利润降低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但具体损失金额难以确切证明。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商标侵权无收益的情况下,本应以权利人被侵权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然而小胡难以明确实际损失。
2、因小胡损失与小丽获利皆难以确定,法院会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在三百万元以下作出合理赔偿判决,综合考量侵权行为性质、期间、后果等维护小胡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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