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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没经过商标注册人的同意,在同一种商品上用跟他们注册的商标一样的商标;
2.没得到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用跟他们注册商标差不多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用跟他们注册商标相同或差不多的商标,很容易让人搞混;
3.售卖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私自制造别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售卖伪造、私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5.没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把他们的注册商标换掉,然后再把换了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这叫反向假冒行为)。
这些情况都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利依法让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
小胡经营一家日用品店,小李发现其店内售卖的洗发水商标与自己注册的品牌极为相似,容易混淆,且还有部分洗发水直接使用了与他注册商标一模一样的标识。此外,小李还发现小胡店内有私自制造的该品牌商标标识在售。小李认为小胡侵犯其商标权,遂将小胡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
1、小胡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小李注册商标相同及近似的商标,符合侵犯商标权行为情形。
2、小胡售卖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以及私自制造并售卖注册商标标识,这些均属于侵犯小李商标权的行为,小胡依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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