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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没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在同一种商品上用跟其注册商标一样的商标啦。
2.没得到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用跟其注册商标相近的商标,容易让人混淆哟。
3.售卖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呢,这可不行。
4.伪造、擅自制造别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售卖这些伪造、擅自制造的标识,可不能这么做。
5.没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把他们的注册商标换掉,还把换了商标的商品投放到市场上,这也属于侵权行为哦。
这些条件是判断商标权侵权的关键依据呢,只要满足其中一条,大多能认定为侵权,但具体还得结合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综合考量呀。
案情回顾:
小朱拥有某注册商标,其商品在市场上颇具知名度。小李未经小朱同意,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小朱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进行生产销售。同时,小胡为获取利益,伪造了小朱的注册商标标识并售卖。小静将小朱商品上的商标换掉后,把换标商品投放到市场。小丽则购进了小李侵犯小朱商标权的商品进行售卖。小朱发现后,认为他们的行为构成侵权,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未经注册人小朱同意,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符合商标侵权判定条件,构成侵权。
2、小胡伪造并售卖小朱注册商标标识,违反了不得伪造、擅自制造及售卖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规定,构成侵权。
3、小静未经小朱同意更换其商品商标并投放市场,属于侵权行为。
4、小丽售卖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也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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