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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刑法中商标侵权行为的管辖确定原则如下:
通常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犯罪地涵盖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
若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适宜,便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可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比如,某商标侵权行为在A地实施并致损于A地,A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若被告人居地为B地且审判更合适,B地人民法院亦可管辖。
此规定利于保证司法公正与效率,更好处理商标侵权刑事案件。
案情回顾:
小胡发现小李在C地生产并销售侵犯其商标权的产品,小胡认为C地是犯罪行为发生地,C地法院应有管辖权。但小李称自己居住在D地,且在D地审判对他更适宜,双方就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刑法中商标侵权行为管辖确定原则,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通常有管辖权,所以C地作为犯罪行为发生地,C地法院有管辖权。
2、若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适宜,也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若小李能证明D地审判更合适,D地法院也可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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