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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
1.停止侵害:
一旦被认定为商标侵权,侵权方必须马上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
例如,若某商家正在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标识售卖商品,需立即停止使用该标识,避免侵权行为继续扩大。
2.消除影响:
如果侵权行为给商标权利人带来了不良影响,侵权方要采取合适的方式去消除。
常见的方式如登报声明,通过在报纸上发布声明,向公众说明侵权情况并消除因侵权造成的负面印象,恢复商标的良好形象。
3.赔偿损失:
赔偿数额的确定有多种方式。
首先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来算;
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就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计算;
要是两者都难以确定,则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确定数额的基础上,按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并且,赔偿数额还应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像律师费、调查费等。
案情回顾:
小朱拥有某知名商标的专用权。小丽未经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同类产品上使用与小朱商标近似的标识,进行大规模销售。小朱发现后,要求小丽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小丽则认为自己使用的标识与小朱商标有差异,不构成侵权,拒绝承担责任。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小丽的行为属于正在进行的商标侵权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立即停止在产品上使用近似标识。
2、若小丽的侵权行为给小朱造成了不良影响,她需采取登报声明等适当方式消除影响。
3、赔偿损失方面,若能确定小朱因被侵权所受实际损失,小丽应按此赔偿;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按小丽因侵权所获利益确定;若两者都难确定,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若小丽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赔偿数额可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且应包括小朱为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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