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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且金额较大的行为。
2.构成条件:
客体:
侵犯商标所有人专用权,损害消费者利益。
客观方面:
串通销售明知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金额较大。
主体:
自然人和单位均可。
主观方面:
故意,有非法获利目的。
3.司法中,“明知”认定很重要。
销售金额5万-25万属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可并或单处罚金。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串通,在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情况下进行销售。他们的行为侵犯了商标所有人的专用权,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二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故意销售这些商品,销售金额达到了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在被调查过程中,他们对是否“明知”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从犯罪构成来看,本案侵犯了商标所有人专用权及消费者利益,符合客体要件;小朱和小李串通销售明知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且金额较大,满足客观方面条件;二人作为自然人,主体适格;主观上故意且有非法获利目的,符合主观方面要件。
2、关于“明知”的认定是本案关键,虽然二人存在争议,但销售金额已达10万属数额较大,若认定为“明知”,应处3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可并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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