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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行政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会责令马上停止侵权,没收、销毁侵权品及相关工具,还会罚款。
罚款通常是非法经营额五倍以下或违法所得五倍以下。
民事责任:
商标权人能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损失赔偿按权利人实际损失定,难确定时按侵权人获利算。
刑事责任:
销售金额大或情节严重,可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到七年有期,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小郑未经商标权人许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了这一情况,责令小郑停止侵权行为。商标权人小丽也得知此事,要求小郑承担相应责任。小郑认为自己销售金额不大,不应受到重罚,而小丽则坚持要求小郑进行赔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行政责任来看,市场监管部门有权责令小郑停止侵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及相关工具,并可对其处以经营额五倍以下或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2、从民事责任来讲,小丽作为商标权人,有权要求小郑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小丽的实际损失确定,难以确定时按小郑的获利计算。
3、若小郑销售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将面临刑事处罚。销售金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到七年有期,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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