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原告需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比如商标权人或独占许可被许可人这类利害关系人。
2.明确被告是谁,也就是实施商标侵权行为的主体。
3.提出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像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诉求,且说明侵权行为和证据。
4.案件要在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满足条件就能起诉。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商标的独占许可被许可人,其发现小胡在市场上销售带有与该商标近似标识的商品,认为小胡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小朱向法院起诉小胡,但小胡辩称自己不知道该商标的存在,不构成侵权。小朱则坚持要求小胡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原告小朱作为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符合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原告主体条件。
2、小朱明确指出小胡为实施商标侵权行为的主体,有明确被告。
3、小朱提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具体诉讼请求,并说明了小胡的侵权行为,具备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商标侵权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若侵权行为地或小胡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则该案件也符合管辖规定。因此,若小朱证据充分,其依法可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