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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的行为,在刑法里是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2.若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商标标识或销售此类标识,情节严重,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严重”指标识数量超二万件、非法经营额超五万或违法所得超三万等。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更严。
法院量刑会综合考量这些情节。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串通,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他们通过地下渠道将这些非法标识卖给小胡、小丽等人。经调查,他们销售的标识数量达到了三万件,非法经营额超过了五万元。小朱和小李认为自己只是小打小闹,不构成犯罪,但执法部门认定他们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的行为构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小朱和小李的行为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2、他们销售的标识数量超二万件、非法经营额超五万,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量这些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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