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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整体视觉:
若包装的形状、图案、色彩搭配与他人已有的包装极为相似,让消费者容易搞混,就可能是抄袭。
2.图案设计:
主要图案的设计元素和构图方式实质一样,侵权可能性大。
3.色彩运用:
独特的色彩搭配被模仿,还容易让人混淆,这也不可以。
4.包装形状:
有独特功能或辨识度的形状被直接复制,可能构成侵权。
5.包装文字:
文字的字体、排列、内容与他人包装相似且易混淆,也属于侵权。
判断包装是否抄袭要综合考量,重点看是否会让消费者误认商品来源。
案情回顾:
小朱公司生产的商品包装色彩搭配独特,图案设计新颖,文字排版也别具一格。小李公司推出的商品包装在形状、图案、色彩搭配、文字字体及排列上,都与小朱公司的极为相似,消费者在选购时常常将两者混淆。小朱公司认为小李公司抄袭包装,构成侵权,小李公司则称只是巧合,不承认侵权。
案情分析:
1、从整体视觉看,小李公司包装与小朱公司极为相似,易使消费者搞混,符合可能抄袭的情形。
2、图案设计上,主要图案的设计元素和构图方式实质一样,侵权可能性大。
3、色彩运用方面,小朱公司独特的色彩搭配被模仿且易混淆,不合法。
4、若小朱公司包装形状有独特功能或辨识度,被小李公司直接复制,可能构成侵权。
5、包装文字上,字体、排列、内容相似且易混淆,也属于侵权。综合考量,小李公司很可能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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