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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恶意申请商标处理:
若有人恶意抢注他人商标,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在商标异议程序中提异议,让商标局不核准注册。
已注册的,五年内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驰名商标所有人遇恶意注册不受五年限制。
2.违规代理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违规代理限期改正,警告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处一到五万元罚款。
构成犯罪追究刑责,造成损失需赔偿。
3.提醒:
要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推动依法处理此类行为。
案情回顾:
小朱经营一家特色餐饮多年,其品牌在当地小有名气。小李却恶意抢注了小朱品牌的商标。小朱发现后,在商标异议程序中提出异议,要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然而,该商标仍被注册成功。小朱又在注册后的第三年,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商标无效。此外,小胡作为商标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小朱作为在先权利人,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可提异议阻止注册,已注册的在五年内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所以小朱的维权途径合法合规。若小朱的品牌为驰名商标,遇恶意注册则不受五年限制。
2、对于小胡的违规代理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可给予警告并视情节处一万元以下或一到五万元罚款。若构成犯罪将追究刑责,造成损失还需赔偿。同时,相关权利人应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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