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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应对商标被抢注有多种办法。
若对方恶意抢注,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可向商标局提异议,说明不该核准的理由,像自己使用在先且有影响力。
2.若商标已注册,五年内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无效,以对方不正当手段抢注为由。
3.若能证明对方抢注后未使用,注册满三年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
4.建议尽快收集商标使用证据,如宣传资料、销售合同,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长期使用“美味之源”商标经营餐饮生意,具有一定影响力。小李却恶意抢注该商标。商标初审公告期,小朱得知后,认为自己使用在先且有影响力,该商标不应被核准给小李,双方产生争议。若商标已注册,小朱不知后续该如何应对这一抢注行为。
案情分析:
1、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小朱可依据自身使用在先且有影响力的情况,向商标局提异议,说明小李不该被核准的理由。
2、若商标已注册,小朱可在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无效,以小李不正当手段抢注为由。
3、若能证明小李抢注后未使用,注册满三年小朱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同时,小朱应尽快收集商标使用证据,如宣传资料、销售合同等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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